面對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,第四分局始終堅持“四緊四到位”工作步驟,嚴格管控疫情防控醫療器械安全風險,全力保障防疫器械質量安全。
一是步步緊跟,確保檢查到位。分局按照省局《醫療器械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》要求,結合“藥品安全春風行動”“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”,迅速開展大檢查,一季度末即完成轄區防控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全項目全覆蓋檢查。4月以來,各地疫情多點散發,分局按照省局最新部署,繼續強化監管力度,目前,已開展疫情防控器械監督檢查15家次,限期整改7家,1家主動注銷。
二是處處緊貼,確保指導到位。組織轄區器械生產企業關鍵人員參加國家局、省局線上法規培訓3次。分局采取檢查與指導并重的原則,對企業原料、倉儲、加工、設備、檢驗全過程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現場給予技術分析、培訓指導;依托監管微信群,在政策咨詢、技能培訓、實驗室管理、檢驗檢測等方面提供技術支持;發揮核查分中心支撐作用,為企業免費培訓檢驗人員,快速提升企業質管能力和水平。
三是層層緊盯,確保責任到位。分局印發《致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提示函》,要求企業在嚴格落實法規學習、嚴格關鍵物料管理、嚴格落實產品分析改進、嚴格執行自查報告和停產管理制度等五個方面切實做到“五嚴格”管理。將近期出臺的相關法規文件、會議精神匯編成“應知應會手冊”,發到所有企業,要求企業深入組織學習,全面提升企業全員法規意識和責任意識;嚴格按照省局最新要求,對照“11個必須做到”“加強5項管理”“9項嚴禁行為”,全面深入梳理排查,建立隱患臺賬,制定整改計劃,上交自查報告,及時采取有效的自糾措施消除風險隱患,切實履行產品全生命周期責任。
四是項項緊抓,確保措施到位。分局定期召開風險會商會,對檢查發現的缺陷項進行風險研判,明確隱患整治銷號清單及監管責任人。對于可以立即整改的,督促企業現場立整立改;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改的,督促企業限期整改,及時開展“回頭看”復查;隱患嚴重危險較大的,采取約談、停止使用或停產整頓等管控措施,實現對風險從排查會商,到建立清單,進行處置銷號的閉環管理,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、區域性和次生性安全風險的底線。